永春县人民检察院1979年重建至今,在县委和上级院领导下,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,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支
持下,检察队伍不断壮大,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,检察工作成效明显。
队伍不断壮大。现有干警、职工57人,比重建时6人增加51人,其中党员44人,正副检察长4人,党组成员7人,检委委员9人。领导班子中本科文化程度4人,专科文化程度2人,中专文化程度1人。队伍中本科文化程度31人
,占干警总数54%;专科文化程度13人,占干警总数23%。检察员职称干警28人,占总人数49%;助检员职称干警6人,占总人数11%,书记员16人,职工4人,法警3人,分别占总人数28%、7%、5%。队伍的年龄结构日趋合理,35岁以下干警占总人数47%,45岁以下干警占总人数77%。
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。现有办公楼位于县城桃溪人工湖畔,是一座集办公、娱乐、健身为一体的花园式综合办公大楼。2001年初投入使用,占地面积6.95亩,建筑面积5052平方米,共投入资金近700万元。办公楼庭院绿化系我县精品示范点,受县表彰。办公办案自动化、现代化建设迈出新步伐,信息网络布满全院,可连接政务网、互联网,同时建立内部局域网。目前,全院已有微机44台,笔记本电脑3台,平均每名干警拥有0.8台微机,大大地提高了办公办案效率。
交通设施建设不断完善。现有办案车辆8部,中档以上6部,办公办案用车得到基本保证。“两房”建设成效明显,有设施较先进、安全保密性能较好的特别审讯室;有功能较齐全、音像效果好的多媒体示证系统;有集防盗、防火、安全的枪支弹药室、机要加密室、档案室、赃物室、技术用房。占地6.17亩,拟投资500万元的侦查指挥中心技侦大楼正在建设中,办公办案
环境有了很大改善,2003年被省院授予“两房”建设先进单位荣誉。
检察工作成效明显。围绕“建一流队伍,创一流业绩”,不断强化检察 法律监督职能,积极开展“严打”整治斗争,严厉查处职务犯罪,强化诉讼监督,狠抓队伍建设,2000年以来,被高检院、省、市院授予全国、全省、全市“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”;被高检字授予全
国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单位;连续多年被省、市院授予“五好基层院”、“先进基层院”;分别被省委政法委、省人事厅,市委政法委、市人事局授予“人民满意政法单位”,被市委、市府授予“文明单位”、“精神文明建设百佳示范点”。